產品知識
中藥飲片斗前標簽是工作人員調配中藥處方的重要工具之一,中藥飲片名稱由于地方使用習慣導致偏差大,往往一個中藥有多個名字,如果使用不當容易導致藥性差異,甚至嚴重影響處方的療效。
2000年7月1日起執行的國家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第77條規定,藥品零售企業經營中藥飲片的,斗前應寫正名正字。
筆者在對零售藥店GSP認證檢查中發現零售藥店中藥飲片斗前未正名正字的現象比較普遍,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根據藥材性狀或產地寫別名。例如“粉葛根”(正名:葛根); “西枸杞”(正名:枸杞);“珍珠貝”(正名:貝母)等。
二、使用簡寫的別名:如“勾子” “勾耳”“雙鉤”(正名:鉤藤);“大茴”(正名:八角茴香); “西芎”(正名:藁本)等。
三、使用省寫藥名:例如“透骨草”(正名:鳳仙透骨草)等。
四、書寫錯別字:例如“稀簽草”(正名:豨薟草);“草寇”(正名:草豆蔻);“篳撥”(正名:蓽茇);“蔓京子”(正名:蔓荊子)等。
五、混淆不同來源中藥飲片,將實物為蘿藦科的“香加皮”的藥名寫成“五加皮”;將實物為馬鞭草科的“大青葉”的藥名寫成“松藍”等。
六、由于粗心錯誤將番瀉葉(正名)寫成“潘瀉葉”,將藁本(正名)寫成“蒿本”等。
怎樣才能做好中藥飲片正名正字工作呢?
一、掌握好依據:中藥飲片標簽的正名應沿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所定的正名,《藥典》未收載的品種則沿用部(局)頒《藥品標準》所定的正名,以上都沒有收戴的品種則沿用《中藥大詞典》、《全國中草藥匯編》、《中藥志》等全國權威性藥學專著所定的正名,最好在每一正名下面注明出處。
二、充分利用市場資源:據統計全國中藥普查中藥飲片品種達12000多種,可見中藥飲片品種相當多,而中藥飲片名稱則多之尤多,一藥多名或異藥同名,十分復雜,工作量大而且很難做到準確無誤。但是目前中藥材的服務市場也已經關注了零售藥店的這種需求,很多藥店已經開始購買和使用統一制作的彩色中藥飲片標簽,這種標簽使用方便,店員和顧客可以通過標簽直觀了解和認識各種中藥的藥性及應用。不干膠印刷,撕下貼上即可。因此我們藥店可以借助現代化手段來將復雜事情簡單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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